
地方债务违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地方债务违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地方债务出现违约的,可以按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由地方政府承担违约责杭州讨债公司任,包括清偿债务和支付违约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地方债务风险是什么
地方债务风险是指地方财政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特别是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财政的正常支出发生困难而导致政府机器难以正常运转、地方经济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的可能性。诉宁网提醒您,地方财政风险具有诱发空间广、传导性快、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
三、累积地方债务会有什么危害
1.扩大结构性矛盾
地方政府负债投资整体上降低了社会投资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扩大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许多地方政府大规模启动的投资项目效率很低,尤其是机场、公路的重复建设项目有许多建成即亏损,给当地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也降低了经济增长的素质和质量。
2.恶化信用环境
债务约束软化,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地方债务的展期、拖欠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该支未支、该补未补还直接损害不少企业的利益。地方债务不能到期清偿还会产生严重扭曲的市场信号,动摇投资与消费信心,使得后续的政府投资项目筹资、经营变得困难重重。
3.金融风险放大
高居不下的地方债务积累了庞大的金融风险。地方政府通过对控股或全资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借款垫付地方债务是转轨时期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地方债务向金融机构转移导致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恶化,金融风险累积。
象山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一个市辖区,以象鼻山而得名的,是桂林市最大的城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南部,北临叠彩区,东连七星区,西与临桂区相接,南与雁山区接壤。至2012年底,象山区辖象山、南门、平山3个街道和二塘乡,下设34个社区,8个建制村。至2012年底象山区行政区域面积88平方千米,户籍常住人口23.63万人。2013年象山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0.86亿元,增长9.9%;财政收入10.11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39亿元,增长24%;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51.34亿元,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36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8696元,增长14%。夏商周时期,象山区是“百越”人的居住地。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