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保密协议

我们在收债、讨债、收数、追债、要债、收账过程中绝对坚持以下几点:

1、服务保证:公司对客户的委托倾尽全力事必有果,我们的工作成效一定能得到客户的信赖和满意;

2、债务清欠部以专业调查为基础,优秀的律师为后盾;

3、专业收债公司专业合法坚持不收回债务,不收取佣金,全程并由专业律师指导;

4、我们绝不涉黑、绝不做超出法律范围的行动;

5、绝不与委托人之间发生纠纷;

6、坚决不给委托人留下后遗症;

7、我们的宗旨:诚实、高效、保密、合法;

8、我们的目标:客户的满意!我们的追求;

象山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一个市辖区,以象鼻山而得名的,是桂林市最大的城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南部,北临叠彩区,东连七星区,西与临桂区相接,南与雁山区接壤。至2012年底,象山区辖象山、南门、平山3个街道和二塘乡,下设34个社区,8个建制村。至2012年底象山区行政区域面积88平方千米,户籍常住人口23.63万人。2013年象山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0.86亿元,增长9.9%;财政收入10.11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39亿元,增长24%;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51.34亿元,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36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8696元,增长14%。夏商周时期,象山区是“百越”人的居住地。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